
第一部分 概况——一、党部的成立与发展
岘港建筑大学根据政府总理2006年11月27日第270/2006/QĐ-TTg号决定成立。
学校自开始运行起,领导层便召集党员到校工作,并向海洲郡委提交报告,申请成立学校党支部。
2007年5月28日,海洲郡委常务委员会颁布第677-QĐ/QU号决定,成立岘港建筑大学党支部,共有党员9名。董事会主席、建筑师 Phạm Sỹ Chức 被指定为临时党支部书记。
2008年6月22日,拥有36名党员的党支部召开第一次党支部大会,选举产生由5名同志组成的支部委员会。2011年6月,海洲郡委常务委员会颁布第756-QĐ/QU号决定,将党支部升格为党部,下设3个党支部,并指定由7名同志组成的党部执行委员会(党委)。2012年12月,党部下设4个党支部,共有党员64名;党委增补2名同志,党委委员增至9名。党委选举产生由3名同志组成的党委常务委员会。
本着主动、创新的精神,在海洲郡委的领导和指导下,岘港建筑大学党部与学校董事会、校领导一道,领导完成了各项既定任务。
2015年4月24日至25日,学校党部召开第二次代表大会(2015-2020年任期),选举产生由9名同志组成的党部执行委员会;第二届党委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由3名同志组成的党委常务委员会,选举党委书记、副书记;选举产生由3名同志组成的党委检查委员会,并选举2015-2020年任期党委检查委员会主任。
2020年5月22日至23日,学校党部召开第三次代表大会(2020-2025年任期),选举产生由9名同志组成的党部执行委员会;第三届党委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由3名同志组成的党委常务委员会,选举党委书记、副书记;选举产生由3名同志组成的党委检查委员会,并选举2020-2025年任期党委检查委员会主任。
2025年6月21日至22日,学校党部召开第四次代表大会(2025-2030年任期),选举产生由9名同志组成的党部执行委员会;第四届党委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由3名同志组成的党委常务委员会,选举党委书记、副书记;选举产生由3名同志组成的党委检查委员会,并选举2025-2030年任期党委检查委员会主任。
2025年7月2日,和强坊党部执行委员会颁布第239-QĐ/ĐU号决定,重新成立岘港建筑大学基层党部,并指定2025-2030年任期党部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党委书记和副书记人选。
2026年9月14日,和强坊党部执行委员会颁布第1125-QĐ/ĐU号决定,调整和强坊党委下属党组织的组织模式;岘港建筑大学党部调整为和强坊党委直属的基层党部。
截至2026年9月30日,学校党部共有党员227名,分属10个党支部;党部执行委员会有9名同志,常务委员会有3名同志,党委检查委员会有3名同志。
二、党部的职能与任务
1. 党部的职能
岘港建筑大学党部(统称党部)是和强坊党委直属的基层党部。党部是政治核心,领导党员并宣传、动员单位全体成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履行学校对国家的义务,维护学校成员的合法权益;建设廉洁、坚强的党部。
2. 党部的任务
2.1. 领导完成政治任务
a) 领导党员并宣传、动员学校全体成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教育与培训部(GD&ĐT)的各项规定、规章,以及已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劳动协议。团结、鼓励党员和学校成员增强责任意识,有效完成所承担的任务;主动预防、纠正在收取学费和杂费、招生、培养、颁发文凭证书等方面的违法和消极现象。
b) 与校务委员会(HĐT)、校领导(BGH)共同参与制定学校战略目标和发展方向,提高教学、学习、科学研究和学生工作质量;制定并切实执行基层民主规章,按照国家规定实行财务公开、透明,确保分配公平。
c) 领导党员并宣传、动员学校全体成员切实做好全民国防任务,维护学校及学校所在地区的政治安全和社会秩序。
2.2. 领导思想工作
a) 教育党员并宣传、动员学校全体成员自觉遵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使学校党员和群众深刻领会党和国家的教育社会化方针。
b) 宣传、动员学校全体成员增强团结、合作、互助精神,积极学习锻炼,提高政治、专业和业务水平,增强责任意识,不谋私利,提升教师和教育管理干部的道德品质。
c) 加强政治思想教育,掌握信息,引导社会舆论,保护党的思想基础,批驳错误、敌对观点以及互联网和社交网络上的不良有害信息;加强党的建设和整顿;防止和遏制政治思想、道德、生活作风的蜕化以及内部“自我演变”“自我转化”的表现。
2.3. 领导党的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
a) 党委、党委常务委员会和党委书记主动与校务委员会、校长协调,培养、培训品质与能力兼备、工作有成效、受党员和群众信任的校内党务及群团干部队伍;就学校组织机构完善、干部规划、培养、培训、考核评价和任用向校务委员会、校长提出意见;就职权范围内的组织和干部问题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建议,供其审议决定。
b) 党委提出建设党部的方针、任务和措施;提高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的领导能力与战斗力;继续建设“四好党部”“四好党支部”“好党员”。
c) 正确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和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度,提高党内组织生活质量,维护党内团结统一,严格执行内部保卫规定;反对损害党的威信和党员道德品格的消极现象。
d) 教育党员发挥表率作用;走在前列、以身作则,圆满完成所承担的任务,提高政治本领、道德品质和生活作风,积极学习提高专业业务水平,同校内的消极现象作斗争。
đ) 经常做好宣传和发展党员工作,确保标准与程序;注重培养胡志明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和专业业务优秀的先进群众,作为发展党员的来源。
e) 经常检查党组织和党员执行党章、党的指示和决议,国家政策法律,以及教育与培训部规定、规章的情况。每年定期组织群众对党组织的领导和党员的表率作用提出意见。
g) 建设品质与能力兼备、团结、以身作则、堪为党部表率、工作有成效、受党员和群众信任的党委和党委常务委员会(BTV)。
2.4. 领导党和国家赋予任务的各政治、社会团体
a) 领导建设坚强的群团组织,正确履行各团体的职能、任务和章程;教育、鼓励团员和会员大力开展竞赛运动,有效完成所承担的任务。
b) 领导工会常务委员会主动与校务委员会、校长协调,依照现行法律及已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劳动协议,解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问题;关心学校成员的物质和精神生活。
第二部分 2025-2030年任期组织架构——一、党部执行委员会
| 序号 | 姓名 | 党内、行政及群团职务 |
|---|---|---|
| 1 | Lê Công Toàn 博士 | 党委书记。 |
| 2 | Phạm Sỹ Hải 工程师 | 党委副书记、党委检查委员会主任 |
| 3 | Nguyễn Hải Hoàn 博士 | 党委常务委员会委员。 |
| 4 | Ngô Tuấn Anh 硕士 | 党部执行委员会委员 |
| 5 | Phạm Ngọc Đông 学士 | 党部执行委员会委员 |
| 6 | Trần Thị Mai Lan 学士 | 党部执行委员会委员 |
| 7 | Cao Xuân Tịnh 硕士 | 党部执行委员会委员 |
| 8 | Trần Thị Lệ Trinh 学士 | 党部执行委员会委员 |
| 9 | Hồ Công Tiến 硕士 | 党部执行委员会委员 |
二、党委检查委员会
| 序号 | 姓名 | 党内职务 |
|---|---|---|
| 1 | Phạm Sỹ Hải 工程师 | 党委检查委员会主任 |
| 2 | Trần Thị Lệ Trinh 学士 | 党委检查委员会副主任 |
| 3 | Hoàng Việt Hằng 学士 | 党委检查委员会委员 |
三、党委办公室
| 序号 | 姓名 | 党内职务 |
|---|---|---|
| 1 | Lê Thị Cẩm Giang 硕士 | 办公室专员 |
四、各党支部
| 序号 | 党支部名称 | 姓名 | 职务 |
|---|---|---|---|
| 1 | 行政机关党支部 | Trần Thị Lệ Trinh 学士 | 书记 |
| 2 | 建筑与室内设计学院党支部 | Nguyễn Thanh Hoàng 硕士 | 书记 |
| 3 | 土木工程学院党支部 | Hồ Công Tiến 硕士 | 书记 |
| 4 | 桥梁与道路工程学院党支部 | Nguyễn Thị Thân Quí 硕士 | 书记 |
| 5 | 经济与旅游学院党支部 | Huỳnh Thị Trang 硕士 | 书记 |
| 6 | 直属教研室党支部 | Phan Trọng Toàn 硕士 | 书记 |
| 7 | 技术与外语学院党支部 | Lê Tấn Duy 博士;自2026年1月起为 Nguyễn Tất Phú Cường 硕士 | 书记 |
| 8 | 学生第1党支部 | Lê Thị Cẩm Giang 硕士 | 书记 |
| 9 | 学生第2党支部 | Phạm Ngọc Đông 学士 | 书记 |
| 10 | 学生第3党支部 | Lê Văn Trọng 博士 | 书记 |
第三部分 落实2025-2030年任期党部代表大会决议的行动计划
2025年6月22日,党部执行委员会颁布第01-CT/DU号行动计划;在和强坊党部第一次代表大会(2025-2030年任期)召开后,学校党部执行委员会于2025年8月7日颁布第03-CT/DU号(补充)行动计划,落实岘港建筑大学党部第四次代表大会(2025-2030年任期)决议。行动计划内容如下:
一、目的与要求
- 组织深入、广泛、经常地学习贯彻和宣传党的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决议;
- 补充若干内容,以落实和强坊党部第一次代表大会(2025-2030年任期)决议;
- 同步开展各项具体任务和措施,确保胜利完成学校党部第四次代表大会(2025-2030年任期)决议。
二、目标
1. 总体目标
坚定民族独立与社会主义相结合的目标和党的革新路线;革新领导工作,提高基层党组织的领导能力、战斗力和党员队伍质量,以提升成效,推动党的建设和整顿工作取得转变;加强检查监督;开展反腐败、反消极斗争;做好“巧妙民运”竞赛运动;大力推进数字化转型和人工智能应用,促进培养、科学研究、创新和社区服务活动,满足民族崛起时代的要求。建设廉洁、坚强的学校党部和政治体系。
2. 至2030年的若干主要指标
- 力争100%的党员被评定为合格、完成任务及以上等级(80%以上良好完成任务,其中20%优秀完成任务),100%的党支部完成任务及以上。党部良好完成任务及以上。
- 发展新党员约100名,确保每年达到党员总数的10%。
- 大力推进数字化转型和人工智能应用,提高培养、科学研究、创新和社区服务活动的质量。
三、任务与措施
1. 党和政治体系的建设与整顿工作。
1.1. 从政治、思想和道德上建设党
a) 从政治上建设党
继续贯彻落实,使全体党员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提高党部的领导能力、执政能力和战斗力;加强党的建设和整顿,建设品质、能力和威信兼备、与所担负任务相称的干部队伍和负责人队伍。
b) 从思想上建设党
深刻领会并严格执行中央、上级党委的各项决议以及学校党部2025-2030年任期决议。大力推进学习和践行胡志明思想、道德和作风;继续落实2024年7月25日第89-KL/TW号结论——关于继续执行第十二届中央政治局2018年10月22日关于“在新形势下加强保护党的思想基础,批驳错误、敌对观点”的第35-NQ/TW号决议。
对学生,继续落实中央书记处关于“加强党对2015-2030年阶段青年一代革命理想、道德和文化生活方式教育工作的领导”的第42/CT-TW号指示;大力推进学习和践行胡志明思想、道德和作风;加强对学习精神、学习态度和课堂作风的管理,组织开展课外活动。特别是通过在政治理论、法律基础等课程中融入相关教学内容,加强对学生道德、生活方式和学习态度的教育。
c) 从道德上建设党
- 关于表率责任。继续落实第十二届中央执行委员会关于表率责任的第08-QĐi/TW号规定;在学习和践行胡志明思想、道德和作风,建设廉洁、坚强的党和政治体系方面以身作则。学校党部继续强调干部、党员特别是党委和行政负责人在领导和管理学校政治任务中的表率责任,体现在两个方面:模范遵守党的规定和国家法律;主动、创新、带头组织落实各项任务。
- 关于落实市委常务委员会第34-CT/TU号指示。识别第34-/CT号指示指出的10种表现,本着“自我检视”“自我纠正”的精神,党委中的每位成员均不存在回避、推诿,或未正确、充分履行干部、党员、公务员和公职人员职责、任务与权限的情况。
1.2. 从组织、干部和党员队伍上建设党
继续落实第十二届中央第四次全会决议;落实中央关于表率责任的第08-QĐi/TW号规定。力争100%的党员被评定为合格、完成任务;发展新党员约100名,确保每年达到党员总数的10%。坚持常务委员会、执行委员会的例会制度;按照中央关于“提高党支部组织生活质量的若干问题”的第12-HD/TW号指导文件开展党支部组织生活;继续建设“四好党支部”“四好党部”“好党员”,学校党部良好完成任务及以上。
与校务委员会和校长协调,按照《高等教育法》做好干部培养、培训和安排工作;切实执行党委与校务委员会主席、校长及相关组织的工作规章和关系;各党支部与学校各处室、学院及下属单位协调,组织落实关于教师和助教职能、任务和工作制度的规定。
1.3. 党的检查、监督和执纪工作。
继续落实中央执行委员会2025年5月30日关于党内检查、监督和纪律工作的第296-QĐ/TW号规定;按照党委、党委检查委员会整个任期和年度的检查监督计划,颁布并开展检查监督工作。
1.4. 防止政治思想、道德、生活作风蜕化的斗争;反腐败、反浪费、反消极;接待公民、与群众直接对话及处理信访工作
继续开展防止政治思想、道德、生活作风蜕化的斗争;不断巩固学校党部和政治体系内部的团结统一,提高各党组织的领导能力和战斗力;大力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决处理政治思想、道德、生活作风蜕化以及有“自我演变”“自我转化”表现的干部、党员。
反腐败工作,包括采取预防措施、主动发现并处理腐败行为(如有),在学校培养、培养管理及资产管理的大多数领域同步开展,积极推动在校内营造公开、透明、民主的教育环境;下属单位负责人检查其所管理的干部、教师、职工履行职责和公务的情况;严格遵守公务道德(师德)并与公务检查监督工作相结合,是发现和处理那些虽小却在群众中引起强烈不满的腐败行为的有效措施之一。
1.5. 民运工作、基层民主规章、“巧妙民运”竞赛运动
继续开展“巧妙民运”工作;宣传动员学生参加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100%;继续落实第120-KL/TW号结论以及市委第29/CT号和第43/CT号指示,切实执行基层民主规章,及时向干部、教师、职工和学生传达、贯彻党关于建设和实行民主的方针、路线以及国家的政策和法律。
1.6. 关于革新党委和党组织的领导、指导方式;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原则;制定并执行党委工作规章;党内行政改革工作
加强锻炼,提高领导、管理干部队伍和党委负责人的政治本领,培养其品质、道德、生活作风和领导素质;集中克服在颁布和执行党的决议中的薄弱环节,特别是组织落实环节;坚持定期组织生活,确保民主集中制原则;颁布2025-2030年任期《党委与校务委员会、校长及相关组织的工作规章和关系》;加强人工智能应用,使用基于数字平台的党员管理系统,增强档案、工作经历、党员评议和分类管理的透明度、准确性和效率,更好地服务于党部内部的行政改革,助力党员管理和党组织运行的现代化。
1.7. 革新学校各政治—社会组织的活动内容,提高其活动质量、改进活动方式
党委领导各群众组织继续提高工作、教学、学习和科技活动能力,以保持并进一步发扬在青年团和学生会运动中取得的成绩。工会继续关心劳动者的物质和精神生活,切实执行基层民主规章和集体劳动协议,动员干部、教师、职工和学生切实落实中央政治局关于继续执行第05-CT/TW号指示的第01-KL/TW号结论。青年团须组织好3项革命行动运动和3项陪伴学生计划;继续大力开展社区志愿服务、人道主义献血和文艺体育等活动;加强政治品质、道德和生活方式教育,帮助干部、教师、职工和学生养成文明的生活习惯,在交往中以身作则,树立正确的工作和学习态度,对自己、社区和社会负责。
2. 关于完成学校的专业任务
领导学校政治体系落实中央政治局2024年8月12日第91-KL/TW号结论,继续执行第十一届党中央执行委员会2013年11月4日“关于根本、全面革新教育与培训,满足社会主义定向市场经济和国际融入条件下工业化、现代化要求”的第29-NQ/TW号决议;大力开展2025-2030年阶段竞赛运动,主题为“全教育行业竞相创新,提高教育质量,提供高素质人力资源,满足国家发展要求”,并集中落实2025-2030年阶段学校发展战略;完成学校治理的数字化转型,应用人工智能推动培养活动、创新、科学研究和社区服务。
3. 国防与安全保障工作
继续在全校贯彻落实市委常务委员会2023年3月27日关于加强党对保障网络安全和防范打击本市高科技犯罪工作领导的第28-CT/TU号指示;做好全民保卫祖国安全运动;保障政治安全、社会秩序和交通安全;做好防火防爆和救援救助工作。建设友好、安全、幸福的校园。
四、关于落实坊党部决议
为促进地方发展,与全国一道迈入新时代——民族崛起时代,学校党部参与落实和强坊党部第一次代表大会(2025-2030年任期)决议,重点开展以下具体任务:
1. 组织开展与坊党部共同推进数字化转型和人工智能应用的活动;与坊共同为干部和民众开展数字技能培训;发挥社区数字技术小组作用,指导使用在线公共服务及 VneID 应用;建设坊文化—历史数据库;对历史遗迹和名人地图进行数字化,服务旅游发展和传统教育。(交由青年团和学生会与各学生党支部、技术与外语学院党支部协调落实。)
2. 动员专家、研究人员和教师就城市管理的技术和科技解决方案建言献策,如支持建设智慧城市、开展坊环境宣传等。(交由校工会与桥梁与道路工程学院党支部、土木工程学院党支部协调落实。)
3. 配合坊党部在本市开展至2030年的“巧妙民运”竞赛运动,同时开展“不让任何人掉队”竞赛运动;帮扶弱势群体,开展全民保卫祖国安全运动,防范社会弊病,参与社会保障工作;参与坊的“绿色—清洁—美丽街道”“环境友好型居民区”活动。(交由工会和青年团与各党支部协调落实。)


